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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丨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校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我校学生教学信息员在促进教学信息交流、维护教学秩序稳定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表彰工作努力、表现突出的学生教学信息员,进一步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工作。请各学院配合做好考核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2020级至2023级全日制在校生学生教学信息员,履行教学信息员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学期。各学院按本学院教学信息员总数的10%推荐,余数按四舍五入计,2023-2024学年新设学院评优名额累积计入下学年。(各学院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各学院教学信息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觉悟高,乐于奉献,主动关心学校教学管理相关工作,能及时客观准确地反映班上教学动态,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热情高,认真负责,平时能主动联系老师和同学,做好师生交流工作,按时按量地完成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学习认真刻苦,品德优良,近一学年没有补考科目和任何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四)近一学年未在教育质量管理平台参与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工作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三、评优程序

(一)各学院组织考核推荐。各学院组织本单位的学生教学信息员考核推荐,河源校区学生教学信息员由河源校区管委会推荐至各学院,由各学院统筹推荐,拟推荐名单须在院内公示。拟推荐学生教学信息员本人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表》(见附件3)提交各学院,各学院收集并汇总填写《2023年度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请于2024年3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表格电子版及盖章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进行审核。评估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本年度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教学信息的数量及质量进行遴选。经审核后,拟表彰名单将在学校网页教学信息栏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者,可向评估中心实名反映。

(三)学校发布表彰文件。授予“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

工作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38256485,邮箱gspj@gpnu.edu.cn

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3月1日